西华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发布人: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26   浏览次数:11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西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经济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

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

1.复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体系、核心理论掌握程度及实践应用能力。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应用经济学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西方经济学》。金融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货币银行学》。数字经济专业复试笔试科目:《数字经济专题》。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①外语能力测试(50分/30分合格):含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

②专业综合面试(150分/90分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科目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两门。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资格认定,需加试合格后再参加复试。

应用经济学加试:科目一《政治经济学》,科目二《金融学》;金融(专硕)加试:科目一《公司金融》,科目二《西方经济学》。数字经济(专硕)加试:科目一《经济学原理》,科目二《数字经济学》

(3)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等,通过综合材料审查与面试考察进行,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开展,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由西华大学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构成:总分3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60% +(复试总分/300)×100×4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 录取实施规范

1)复试组织要求:学院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命题标准、评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一年。

2)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录取排序规则:按总成绩降序录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初试总分、业务课二、业务课一、外国语成绩。

、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张(贴体检表)。 经济学院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经济学院复试安排表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标注:“此复印件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签名。

2. 经济学院负责组织复试

3.考生自觉服从西华大学经济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院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 考生保证在公布的复试、调剂时间内按时参加,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西华大学医院进行体检

6.经济学院负责接收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

、接收调剂生办法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规范开展调剂工作。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科目调剂原则:

1)英语一(201)可向英语二(204)调剂;

2)数学一(301)可向数学二(302)或数学三(303)调剂;

3)数学二(302)可向数学三(303)调剂。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7.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按照西华大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接受调剂生办法执行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牵头组织有保密、纪检人员等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经济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经济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尽快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经济学院公开申述电话028-87720717。学校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0075, yzb@mail.xhu.edu.cn

2025年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邱刚程盈莹

副组长:成欢

成员:易宇峰

秘书:颜灿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

牵头人:经济学院纪委书记易宇峰

本办法由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西华大学经济学院

                      20253月26